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黄双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黄双先生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黄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 金炳荣 计小青 吴怀连 日期: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