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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审阅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
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根据最新方案所
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经审阅,该报告
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
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关调整,公司根据最新方案所
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经审
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
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稳健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及《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
    五、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
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上海
柏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芯能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为其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整体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
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
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任杰               吴   波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