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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1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9-11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2:3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0日—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5:00至11月11日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
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41,022,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85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1,020,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852%;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2人,所持股份合计
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期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41,020,9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341,02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0;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41,020,9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341,02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0;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41,020,9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341,02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0;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