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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唐智控:更正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
关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相关公告中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现更正如下:
    一、《董事长工作细则》
更正前: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长负责解释。
更正后: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董事长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更正前: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董事长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应定期
 或不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报告,重大事项包括
 第十八条所列事项、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
 运用和盈亏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应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
 担相应责任。                                           删除该章节
 第二十四条定期报告每年二次,分别在半年度、年度结束
 后二个月和四个月内向董事会、监事会递交。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除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定期报告外,
 还应在重要、重大临时事项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及时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在未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时,
 董事长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应分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长负责解释。
更正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董事长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应定期
或不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报告,重大事项包括
第十八条所列事项、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
运用和盈亏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应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
担相应责任。                                                 删除该章节
第二十四条定期报告每年二次,分别在半年度、年度结束
后二个月和四个月内向董事会、监事会递交。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除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定期报告外,
还应在重要、重大临时事项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及时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在未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时,
董事长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应分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关于收购上海芯石 40%股权的公告》
更正前:
(一)《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芯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后:
(一)《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芯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发布的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改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
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