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1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全体
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向参股公司深圳英唐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已事先就拟与精英智联(深圳)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向深圳英
唐芯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唐芯”)增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
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向
参股公司深圳英唐芯增资,有利于增强深圳英唐芯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及参股
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英唐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任 杰 高海军 程一木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