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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2022-11-3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两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两家全资子公司
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化工”)以及龙晟(香港)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晟”)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义年先生,转让价格
分别为 25,6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和 2,822.47 万元,合计 28,422.47 万元。上
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 、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
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及相关公告、《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王义年先生支付的青松化工首笔股权转让款
12,8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青松化工欠公司拆借款余额为 43,070.34
万元,已满足交易双方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义年关于福建南平青松化
工有限公司、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协议》”)中约定的青松化工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条件。因此,2022 年 11 月 23
日,交易双方向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青松化工的股权变更登
记。同时,按照约定,王义年先生将青松化工 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股
权 出 质 登 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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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0)。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义年先生应当在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
登记至其名下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青松化工股权转让价款剩余的 50%即
12,800 万元,并 通过青松 化工向 公司支付 香港 龙晟 股权转 让价 款的 50%即
1,411.24 万元。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王义年先生支付的青松化工剩余股权转让款
12,800 万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青松化工支付的香港龙晟首笔股权
转让款 1,411.24 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义年先生还应当在香港龙晟股权登记至青松
化工名下后 5 个 工作日内向公 司支付香港 龙晟股权转 让价款剩余 的 50%即
1,411.23 万元。在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 3 个月内,王义年先生将敦促青
松化工偿还 20,000 万元拆借款;在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 6 个月内,王
义年先生将敦促青松化工偿还剩余所有拆借款及全部应计利息,王义年先生对青
松化工拆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香港龙晟剩余股权转让款 1,411.23 万元
尚未支付;青松化工未偿还公司拆借款本金为 43,070.34 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
香港龙晟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青松化工拆借款的偿还进度,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价款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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