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5-10-16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5-080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策”)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
浙江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授信额度切分。经公
司申请,该额度将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首尔分
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策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策国际”)
发放贷款,由中行浙江省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同意向中行浙江分行提供
20,000万元人民币的反担保,具体事项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傅梅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策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香港尖沙咀广东道 30 号新港中心一座 1612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13 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中行浙江分行向中行首尔分行的保证担保(包括本金、利息、罚
息等)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中行浙江分行为承担保证责任偿付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反担保方式为华策国际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董
事会对此表示同意。鉴于华策国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
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华策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所需的部
分资金符合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策国际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方式的目的是为了筹措
业务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鉴于华策国际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策国际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