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周文婷女士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周文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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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承军 朱鹰 吴良卫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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