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晨光神农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晨光神农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规定,作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与晨
光神农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晨光神农公司的主业为药品、保健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诊断
试剂的研发及研发技术对外提供。公司系晨光神农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为 47%),
公司委派的人员被选聘为该公司的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与晨光神农进行业务交易不超过 240 万元(包括研发材料购销、研发
设施租赁、提供及接受劳务,每类业务交易金额单独计算,总额为不超过 240 万元),
交易价格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机制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拓展研发业务,同意将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张林、周放生、王淑红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