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30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节能环保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
部门、事业部、经营单位、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公司)、西安启源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中节能(西
安)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苏启源雷宇电气科技有限公
司、启源(西安)大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工专用设备与区域能源业务、
大气污染减排业务、环境能效监控与大数据服务业务、节能环保装备
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管理,对子公司的管
理,预算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销售收入管理,固定
2
资产管理,生产及采购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关联方
交易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下的投资风险和政策
风险;市场风险下的市场竞争风险、价格变动风险和营销风险;财务
风险下的成本费用风险;运营风险下的健康安全环保风险、人力资源
风险和执行力风险;法律风险下的合规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司批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资产总额的 0.5%≤差
差错金额≥资产总 差错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错金额<资产总额的
额的 1% 额的 0.5%
1%
3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差错金额≥主营业 差错金额<主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1%≤差错金额<主营
务收入总额的 2% 务收入总额的 1%
业务收入总额的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资产总额的 0.5%≤差
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 错或损失金额 <资
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4
资产总额的 0.5%≤差
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资
产总额 错或损失金额 <资
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差错或损失金额≥
1%≤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
的 2%
的 2%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
处罚,且已正式对外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大负面影响
披露并对本 公司定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期报告 负面影响 面影响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差错或损失金额≥
1%≤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
的 2%
的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
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出判断。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4)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未澄
清。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6)达到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注①)情形之一的。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违规并被处罚。
(2)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且未澄清。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4)达到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注①)情形之一的。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5
(3)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4)达到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情形之一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
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
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董事长:黄以武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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