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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顺电气: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19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和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电力

电容器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和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

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内部审计、新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付款

与存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企业文化。
    ⑴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监事会为主要框

架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

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内部

监督机构。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着重加强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规划、人员选聘、绩效考核、加强内

控等方面的作用,在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分析、制度建设、对外投资

等方面,公司充分征求了各位独立董事的意见,发挥了他们的专业特

长,取得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

    ⑵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整体及各部门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内审

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⑶新技术研发

    新技术新产品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公

司在技术人才招聘、考核,技术研发项目立项,运营维护服务等方面

制定了详细的制度,用以调动员工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同时公司

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研发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制定了技术保密的相关
制度,并与公司员工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保密

协议。

    ⑷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对员工招聘晋升、绩

效考核、薪酬、奖惩等各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

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制订并实施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加强员

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

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

执行。

    ⑸资金管理

    为准确、合理的使用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

资金管理制度,分别对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各

费用支付等资金使用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同时对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

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

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⑹资产管理

    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

申请、购置、验收、使用、维修及处置。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需部门

负责人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采购,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需要经

过招标;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盘点,在盘点过程中不仅核对

账实是否相符,同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养维护情况均进行检
查核实,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⑺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采购》、《内部控制-存货》、《内部控制

-资金》等制度,主要原料的采购是根据《规范表》进行的,且与主

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货到后先送检,待检物资质检合格后由质检

人员在检验单上签字确认后制造部方能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在收

到制造部门提交的审批好的用款申请,核对发票、合同确认无误方可

办理付款。

    ⑻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

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

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

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

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⑼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

各项具体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内控制度规定进行,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及时。同时,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内
部信息报送及时,重大信息披露前不会提前泄露。2019年度,公司未

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⑽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十多年发展的积累,构

建了一套涵盖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

体系,通过企业文化的落实和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企业文化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

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

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来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误报
(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误报≥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误报<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误报<利润总额2%

   (2)公司将以下行为确定为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

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更正已公告的财务

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主要数据的错报或漏报,而

内审部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问题,这些行为公司作为重大缺

陷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误报,而内审部在控制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误报或漏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

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没有对内部控制进

行有效监督,这些行为公司作为重要缺陷认定。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很小额的错漏报,而对整体报

表不产生影响,而内审部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

计委员会和内审部计等审查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这

些行为公司作为一般缺陷认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技术方案及财务数据等重要信息外泄;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不是人为的造成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大轻微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缺失,各部门工作无法对接;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没有造成损失;

   普通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是不完整,需要改进和修订;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一套与公司财务信

息相关、符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的较为合理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

系已涵盖了经营及管理的各个层面好各个环节,具有规范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能够较好的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

的问题和风险。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在所有

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本公司经营合法、资产安全及财务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

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姚建华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