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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股份: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22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0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
于 2012 年 8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2-049)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00
    2.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    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兼总裁    张娴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57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
议、集中表决、记名累计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25710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