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公司动漫乐园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此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能够保障 该项目的后续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谭世贵、方东标、姚升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