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3-20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0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0)。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 年 03 月 20 日上午 9 :30
2.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 148 号 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巧灵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0,979,6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
议、集中表决、记名累计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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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建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979,6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方东标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1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和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13
年 02 月 27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颜丹丹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