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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补充独立意见2013-03-25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补充独立意见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13年0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
观、独立判断立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
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拟实施的《杭
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认真
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改后的全部内容。
    2、《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
后的内容将进一步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安排,
取消当年业绩考核不达标可递延至下年度申请解锁等相关规定,具体修改请见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稿。本次修改符合 《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3、除上述外,有关《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改后的其他意见与 2013 年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中所
发表的意见一致。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世贵、方东标、姚升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