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1-14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
保障;
3、短期来看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尚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3年11月9日,《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
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上述人员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以6.13元/股的回购价格,对该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401,000股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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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姚升厚、方东标、谭世贵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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