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19-05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汤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特定股东孙晋瑜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 告编号:2019-033),公司董事梁水生先生、林志成先生和汤晖先生,监事蒋钢 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宏先生和蔡良平先生,特定股东孙晋瑜女士计划自上述公 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061%)。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 持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梁水生先生、林志成先生、蔡良平 先生和蒋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陈宏先生股份减持数量过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汤晖先生、陈宏先生和孙晋瑜女士关于股份减 持情况的通知,获悉截至本公告日,汤晖先生、陈宏先生和孙晋瑜女士的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2019-04-30 21.96 874,600 0.0595% 汤 晖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5-06 21.75 281,400 0.0192% 1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5-07 21.82 360,000 0.0245% 2019-04-30 21.75 2,300,000 0.1566% 陈 宏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5-07 21.75 600,000 0.0408% 2019-05-06 21.67 1,214,900 0.0827% 孙晋瑜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5-07 21.87 2,075,100 0.1413% 合 计 7,706,000 0.524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276,000 0.6315% 7,760,000 0.5283% 汤 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19,000 0.1579% 803,000 0.05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57,000 0.4736% 6,957,000 0.4736% 合计持有股份 21,200,000 1.4433% 18,300,000 1.2459% 陈 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00,000 0.3608% 2,400,000 0.16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00,000 1.0825% 15,900,000 1.0825% 合计持有股份 13,179,388 0.8973% 9,889,388 0.6733% 孙晋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94,847 0.2243% 4,847 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84,541 0.6730% 9,884,541 0.673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4.在本次拟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条件通过,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汤晖先生、陈宏先生和孙晋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