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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1-07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

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

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

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

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
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

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

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

办理本次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决定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项,有利于

公司提高决策效率,快速融资落实战略布局,同意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