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 2021-07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为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 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 1 股份 198,691,2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0428%。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均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 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股份 198,174,8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964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 股份 198,174,8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964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516,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8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计 13 人, 代表 有 表决权 的股 份数 27,809,480 股, 占公 司股 份总数的 4.20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293,06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1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16,42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781%。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82,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00,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 的 99.9680%;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82,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00,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80%;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82,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00,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80%;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410,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5%;反对 28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2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9891%;反对 28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6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7,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949,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73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67,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3329%;反对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弃权 73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51%。 12、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5%; 反 对 26,841,1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3.5090 % ; 弃 权 5 171,614,6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6.3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68%;反对 26,84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180%; 弃权 73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6351%。 本议案未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第 1-11 项议案 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第 12 项议案未获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