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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租赁准则并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
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
来,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实际发生
额在预计范围内,前期已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周庆权、吴杰、陶剑虹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