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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雪制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2022-04-2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吴 杰)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

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8 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2021 年召    应出席/列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开会议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

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

任职期间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并就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意见
  时 间                           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2021 年 8 月   的独立意见;2、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独立意见;3、关于
                                                                           同意
   27 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同意
 月 15 日      权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
                                                                           同意
  月6日        的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同意
 月 14 日      权的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2021 年 12     权暨变更业绩承诺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同意
 月 24 日      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3、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在

2021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

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在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

要经营事项等,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

表审阅意见。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见解,发挥专业领域的技术水

平和知识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次到公

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

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好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

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

                                                            吴 杰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