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1]193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作为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1、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 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方加春 何红渠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