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康泰”)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车灯模具
的研发、设计、制造等业务。为满足常州康泰经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常州康泰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 3,000 万元(“元、万元”指人民
币元、万元,下同)授信额度。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常州康泰在上述银行的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
由常州康泰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常州康泰股权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
审议权限范围,因此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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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526 号
3.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谭中奇
5.经营范围:模具研发、设计;模具制作;塑料制品、五金件、机械零部
件加工;合金压铸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
2 谭中奇 30.00
3 李新华 30.00
合计 100.00
(三)被担保人近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 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972,976.87 70,800,157.31
总负债 41,089,395.87 47,529,394.46
其中:流动负债 25,866,107.77 34,630,539.04
净资产 20,883,581.00 23,270,762.85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707,800.00 13,578,819.48
营业利润 -3,182,709.13 -8,034,884.48
净利润 -2,387,181.85 -5,668,796.26
根据上述会计数据,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66.30%。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金额:3,000 万元
2.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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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担保情况:谭中奇、李新华将分别以其持有的常州康泰 30%、30%的
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公司本次承担
的保证担保范围和期间一致。
4.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向银行申请本次担
保的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常州康泰主要从事汽车车灯模具的设计、开发、制造业务,处于整车制造的
核心部件。董事会认为,常州康泰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经过前期与汽车厂商
的磨合,目前已建立良好的市场口碑及知名度,与国内外下游整车厂商建立了较
好的合作关系,经营态势趋好。由于汽车行业产品周期较长,因此为满足常州康
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保证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为常州康泰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已发表事先认可函,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
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常州康泰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
供了股权质押反担保;到目前为止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对外担保事项。
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继续为常州康泰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是上一年度担保额
度的延续),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以上对外担保金额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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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无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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