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6 号”文件许可,公司 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0 元,共募集资金 57,800 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把余款 54,630 万元,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 82130551960809200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 5,512,795.70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40,787,204.30 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 深鹏所验字[2010]448 号《验资报告》。 (2)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4,078.72 投入募集资金累计额(含预先投入)(-) 58,846.38 其中:2018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390.16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 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坪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 2011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全资子公司河源市昌红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于 2011 年 6 月 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 2011 年 8 月 22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全资子公 司芜湖昌红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湾沚 支行于 2011 年 6 月 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2011 年 8 月 22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全资孙公司昌红科技(越南)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Vietcombank-Hai Duong Brench 银行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公司募投项目“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河源 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和 2015 年 5 月 4 27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结,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经营规模 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将“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公司募投项目“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昌红科技 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效益,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和 2018 年 7 月 11 日注销 专户,并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包括超募资金项目)均已建 设完成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予以结项,已全部注销专户,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8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2018 年 1-6 月份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 OA 产 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23 万元,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23 万 元。 (2)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医疗产 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483 万元,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3 万元。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3、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发 展战略及市场需求状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昌红科技 OA 产 品技术 改 造及扩 产 项目 ” 和“ 芜湖昌 红 OA 产品建设项 目 ” 的部分 资 金合计 6,778.75 万元变更为“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项目”,即收购上海科 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 79.75%股权。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5 月 4 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457.16 万元支付了上海科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和沈 育能合计持有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 79.75%股权的部分价款。 公司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6,778.75 万元,占公司募资资 金总额的 12.53%;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形式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 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其他变更募投资金项目事项。 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 1: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附表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变更项目情况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7 附表 1: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078.7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0.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778.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846.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53%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 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2) 化 变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 2012 年 12 改造及扩产项目(已完 是 19,275 15,368.25 0 17,448.93 113.54 713.69 是 否 月 31 日 1 结) 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284.59 284.59 - - 金 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 2012 年 12 及技术改造项目(已完 否 3,152 3,152 154.68 2,503.88 79.44 573.17 是 否 月 31 日 结) 2 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950.89 950.89 - - 金 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 2012 年 12 否 2,144 2,144 0 2,036 94.96 不适用 是 否 项目(已完结) 月 31 日 3 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140.64 - - 不适用 - - 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571.00 20,664.25 1,390.16 23,364.93 - - 1,286.86 - - 3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4,0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19,000.32 - - - - - 超募资金:芜湖昌红 OA 产 2012 年 12 是 3,800.00 1,000.00 - 928.00 92.8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品建设项目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河源昌红 OA 产 2012 年 12 否 6,000.00 6,000.00 - 4,791.00 79.85 609.73 是 否 品建设项目(已完结)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800.00 7,000.00 - 28,719.32 - - 609.73 - - 合计 - 34,371.00 27,664.25 1,390.16 52,084.25 - - 1,896.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015 年 5 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科华检验 医学产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即变更“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部分闲置资金和“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设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力因)79.75%股权款,合计变更金额为 6,778.75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8,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787,204.3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95,077,204.30 元。 1、公司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4,000 万元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 万元,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归 还中国银行贷款 4,000 万元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 万元;公司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超募资金 1,4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年 7 月 7 日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00 万元;公司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500 万元,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 日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500 万元;公司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 目”部分超募资金 4,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同意后,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 月 15 日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830 万元和 1,970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经公司 4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25 日和 27 日将剩余 超募资金合计 6,115.48 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 2011 年 5 月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广东省河源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河源昌红并实施“河源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并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实施了对河源昌红投资 3,000 万元;2011 年 7 月 根据公司的发展,再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河源昌红进行增资并实施“河源昌红 OA 产品扩产项目”,该金 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并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实施了对河源昌红增资 3,000 万元;2015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090001 号《募投项目支出的审核报告》后,同意将“河 源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1,389.22 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5 月 27 日,以该 项目结余资金 1,389.22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 2011 年 5 月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部分超募资金 3,800 万元(分期投资:第一期投资 1,000 万元,第二期投资剩余部分)对全资子公司芜湖昌红进行增资并实施“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并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实施 了对芜湖昌红 1,000 万元投资(第一期投资款)。201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同意公司关于变更“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 2,872 万元用于收购检验医 学之部分股权,该事项并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该金额已经支付。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共使用募集资金 928 万元,累计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 2,872 万元。 4、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8430016 号《募投项目支出的审核报告》后,同意将“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26 日,以该项目结余资金 295.62 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 于同日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8,719.35 万元,其中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合计 23,000.35 万元,累计变更超募集项目资金用途金额为 2,872 万元。 1.2011 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用“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中的扩产项目在公司新增厂房部分厂区实施变更至公司 现有厂区内模具部实施。 5 2.2014 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之 一“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部份做变更,即实施主体由“昌红科技”变更为子公司“昌红科技(越南)有限公 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变更为“越南海阳省锦江县新长工业区”。 3.2015 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之 一“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与”昌红越南 OA 产品建设项目“部份闲置资金再次变更,转向投资菲律宾昌红 OA 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23 万元, 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1,02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483 万元, 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48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1、“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入 2,144 万元,报告期末已投入 2,036 万元,该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前完工结转,相关 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因而产生 140.64 万元(截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含利息)的结余募集资金。2015 年 1 月 26 日,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40.64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 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实施,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40.64 万元(含利息)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 2、“河源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计划投入 6,000 万元,报告期末已投入 4,791 万元,该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前完工结转,相关 完工结转项目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因而产生 1,389.2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含利息)的结余募集资金。2015 年 1 月 26 日,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389.22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已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实施,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389.22 万元(含利息)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 3、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8430016 号《募投项目支出的审核报告》后,同意将“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6 金,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26 日,以该项目结余资金 295.62 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 日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4、2018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处理了瑞华核字【2018】 48430006 号《募投项目支出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同意将“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昌红科技医 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昌红 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和“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别投入募集 资金 17,448.93 万元和 2,503.8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分别为 276.47 万元和 903.49 万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和“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实际结转 资金分别为 284.59 万元、950.89 万元(含利息收入)。 1、2015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同时会计师出具了瑞华 核字【2015】48090001 号《募投项目支出的审核报告》后,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河源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 140.64 万元、1,389.22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5 月 27 日,“河源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1,389.22 万元(含利息)和“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结 余资金 140.64 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9 日、2015 年 5 月 27 日注销了前述项 目募集资金账户。 2、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 48430016 号《募投项目支出的审核报告》后,同意将“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26 日,以该项目结余资金 295.62 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 日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项目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为:在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厉行节约,通过不断的自主研发对部份设 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进行了合理优化,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压缩建设成本,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3、2018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会计师处理了瑞华核字【2018】 48430006 号《募投项目支出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同意将“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昌红科技医 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昌红 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和“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别投入募集 资金 17,448.93 万元和 2,503.8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分别为 276.47 万元和 903.49 万元,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和 6 月 30 日将“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和“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 7 284.59 万元、950.89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和 2018 年 7 月 11 日 注销专户,并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备注: 本报告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 52,084.25 万元”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之“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 50,848.77 万 元”存在差异,差异数为 1,235.48 万元,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统计的口径未将报告期内结项的两个募投项目补充流 动资金 284.59 万元、950.89 万元(合计 1,235.48 万元)计算为累计投入,除此外其他内容未变化。 8 附表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报告期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昌红科技 OA 收购上海科华检 产品技术改造及 验医学产品有限 扩产项目”和“芜 6,778.75 0 6,778.75 100.00% 2015 年 06 月 26 日 -251.03 否 否 公司项目 湖昌红 OA 产品 建设项目” 合计 -- 6,778.75 0 6,778.75 -- -- -251.03 -- --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 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即变更“昌红科技 OA 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部分闲置资金和“芜湖昌红 OA 产品建设项目”剩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余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 79.75%股权款,合计变更金额为 6,778.75 万元。变更原因主要围绕公司 医疗产业的布局,确保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前期大量研发新产品处于临床、注册阶段,新产品尚未实现收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备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对应股份比例按 79.75%计算。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