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0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1 号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
短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明胜拟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该笔
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最高不超
过 2,000 万元保证担保,应担保公司要求,公司为柏明胜就上述贷款事项向担保
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次董事会审议了上述事项。同时,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独立意见已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