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独董述职报告(宋岩涛)2022-04-20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工作中,认真
履行,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审计专长,独立、勤勉的履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在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时,会提前了解各项
议案背景资料,认真把控风险并进行提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本人参
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宋岩涛 10 10 0 3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
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了解公司 2020 年
度的经营活动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在核实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9 日 第三十七次会 2.《关于取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同意
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第三十八次会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
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第三十九次会 《关于 2017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议
1.《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6.《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第四十次会议
7.《关于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第四十一次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议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21 年 7 月 29 日 第四十二次会 事的议案》 同意
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权的议案》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定期参加会议。
全面了解 2021 年度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情况等,对公司内部控制、
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评价。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不仅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相关报道,有效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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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宋岩涛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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