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0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的通知,胡建江先生于当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14%。胡建江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将胡建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增持情况
1、 增持主体: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
2、 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
3、 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成交
增持
增持 增持 均价
增持人 数量 持股数 总股本 持股数 总股本
方式 时间 (元/
(股)
量(股) 占比(%) 量(股) 占比(%)
股)
集中
胡建江 2022.6.29 10,300 3.42 58,900 0.0082% 69,200 0.0097%
竞价
二、 计划增持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增持主体:胡建江
2、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减持的
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金额 占公司中股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元) 本比例
集合竞价 2022.1.4 4.43 8,400 37,212.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1.6 4.6 5,600 25,76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1.6 4.59 5,600 25,704.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2.17 3.93 6,200 24,366.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2.17 3.9 9,200 35,88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2.21 3.88 3,100 12,028.00 0.000%
集合竞价 2022.3.4 3.88 4,900 19,012.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3.21 4.08 2,900 11,832.00 0.000%
集合竞价 2022.3.21 4.06 2,800 11,368.00 0.000%
胡建江
集合竞价 2022.6.27. 3.35 5,000 16,75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6.27. 3.35 5,000 16,75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6.27 3.36 5,000 16,80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6.28 3.4 5,000 17,00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6.28 3.39 1,000 3,390.00 0.000%
集合竞价 2022.6.28 3.44 5,000 17,200.00 0.001%
集合竞价 2022.6.28 3.43 2,500 8,575.00 0.000%
集合竞价 2022.6.28 3.43 22,900 78,547.00 0.003%
集合竞价 2022.6.28 3.45 5,000 17,250.00 0.001%
3、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当前公司内
在价值的合理判断
4、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5、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情况:后续计划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028%,且不超过 20,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
6、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2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止 (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8、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并
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
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