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0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4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徐州燃烧控制研
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为满足融资置换需求,同意公司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中期流动资金借款业
务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蟠桃山南路北侧的土地、
在建工程及 3300 台套机器设备)及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
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持有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以下部分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