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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动力:关于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9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
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燃控院 100%股权。
    为满足融资置换需求,同意公司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中期流动资金借款业
务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蟠桃山南路北侧的土地、
在建工程及 3300 台套机器设备)及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根据江苏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746830609L
    (2)成立日期:2003-03-10
    (3)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 12 号
    (4)法定代表人:王艳苹
    (5)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新动力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燃烧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
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阀门、陶瓷耐磨产品、楼宇火灾报警系统、
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燃烧机控制系统、锅炉改造工程设计、制造、成
套、销售、安装、调试、运行及管理、咨询服务;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烟气治
理、生态环境治理、废气治理、水处理、环境监测、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
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664.03              19,204.21
       负债总额                 19,699.86              15,291.95

     银行贷款总额                 787.88                 993.58

     流动负债总额               19,699.86              15,291.95

        净资产                   3,964.17              3,912.26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268.66              7,920.22
       利润总额                  -233.22                -114.65

        净利润                   -233.22                -114.65

    (9)被担保方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融资置换需求,同意公司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中期流动资金借款业
务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蟠桃山南路北侧的土地、
在建工程及 3300 台套机器设备)及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提供的担保主要是满足
燃控院的融资需求。被担保的燃控院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燃控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燃控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中期流动资金借款业务
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蟠桃山南路北侧的土地、
在建工程及 3300 台套机器设备)及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000.00 万元人民币,占
2021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8%(含本次担保余额),实际发生对外担保
金额约 5,43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0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