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独董述职报告(谢思敏)2023-03-2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
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本人参
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谢思敏 12 12 0 5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
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了解公司 2022 年
度的经营活动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在核实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独立
1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1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重组议案暨债务豁免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5、《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增补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8、《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
第八次会议
1、《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
第五届董事会 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关于同意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22 日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
2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本次交易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5、《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议。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
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不仅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相关报道,有效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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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谢思敏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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