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补充事项的议案》,认 为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存在合理性,本次补充事项合法合 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补充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