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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泰电源: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赵蓉)2021-04-28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任期内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以通讯表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决方式参                     两次未出   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会议     次数

 赵蓉      1       1         0           0       0        否        1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


                                 1/4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0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同意
 月 16 日      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
本人在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主持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编
制前,本人组织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同时,本人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的工作进行了指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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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
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
公司真实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4
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2020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蓉: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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