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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泰电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9: 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 人,合计持有有表
决权的股份 120,846,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647%,其中:
                               1/3
   ( 1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120,846,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4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晗、孔德洲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20,846,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2.8826%;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 7.1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20,846,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2.8826%;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 7.1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2/3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0,846,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2.8826%;不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 7.1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晗、孔德洲;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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