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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3-26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24日召开,决定于2012年4月23
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为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B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1: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1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67区(留仙二路)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2
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
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婧
联系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116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67区(留仙二路)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10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瑞
 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时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
 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
 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12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     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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