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26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2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市沙河高尔夫球会会所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
进行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姓 名 职 务 年薪(万元)
邱光 董事长、总经理 49.54
武捷思 副董事长 —
齐雪霞 董事 -
查秉柱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3.35
—
吴冬洪 董事
王巍 董事、副总经理 28.37
华刚 副总经理 30.33
潘文 财务负责人 21.98
傅艳菱 监事会主席 9.76
邱文 监事 -
唐石友 监事 14.34
董事会成员中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的 2011 年度津贴为 10 万元(壹拾
万元整)人民币(含税),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
以上为税前薪酬总额,其中不包含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度奖金,2012 年度奖金待 2012 年年度结束后再行确定。
此议案需提请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