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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2-04-04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5
日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查秉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目前,
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现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邱光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999
电子邮箱: riland @riland.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4号厂房
邮政编码:5181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