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5 日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查秉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目前, 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现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邱光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号码:0755-27345999 电子邮箱: riland @riland.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4号厂房 邮政编码:5181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