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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01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年5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人,参加
通讯会议董事3人。独立董事庞大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此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事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2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将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推荐以下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查秉柱先生、王巍先生、袁宇辉先生、王岩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吴林先生、宋天虎先生、潘秀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提名。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
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在飞扬科技公司B栋二楼会议室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 光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
               曾任深圳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瑞凌实业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珠海市焊接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电焊机分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金坛市瑞凌焊接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昆山瑞凌焊接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
               经理,深圳市瑞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邱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525%;
               持有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持有深圳市理涵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10.68%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邱光先生与董事齐雪霞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邱光先生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邱文女士系兄妹关系。除上述关系外,与其它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齐雪霞 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
               曾任深圳市瑞凌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董事。现任深圳市鸿
               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特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瑞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齐雪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
               司30%的股权。齐雪霞女士与邱光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
               系外,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 巍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大专。
              曾任深圳市瑞凌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深圳市瑞凌实
              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研
              发部经理。
              王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7%;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査秉柱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
              会计师。
              曾任深圳市成功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宁波成功
              海外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百富达咨询有限
              公司副总裁,深圳市瑞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固得焊接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昆山瑞凌焊接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瑞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查秉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7%;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袁宇辉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生,硕士研究生,副译
              审。
              曾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办主任、助理总经
              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 岩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
               程师、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曾任招商局集团生产经营各部门主管,招商局国内上市公司
               (原“招商港务”)总经济师,美国互联网公司、中外合资基
               金公司及香港证券公司等单位董事和高管等职务,西南政法大
               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深圳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国家知识产权局
               管理司司长助理,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全职教授、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天虎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机械工业部科技与质量司
               司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
               会常务副理事长;现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监事长、山东威达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天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 林 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5年生,博士,教授,国内
              知名焊接专家和机器人专家。
              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
              长、党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国家863计划专家委员会
              第一、二、三届委员,中国焊接学会理事长,国际焊接学会(IIW)
              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及学科评议组成员。现任哈尔
              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吴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潘秀玲 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财务部主管,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
              公司下派财务部长,深圳市现代友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果菜贸易
              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秀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