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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凌股份: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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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几个方面对公
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现将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
标提供合理保证。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
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通过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协调发展,
实现公司长远战略目标和社会价值;

    2、针对风险控制点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抵御和降低风险,保证公司健
康、持续、良性的运行;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舞弊行为,堵塞漏洞、消除
隐患,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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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涵盖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全过程;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这些情况的
       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修订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控制效果;

       6、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一)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决策、管理与监督和执行方面的
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
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
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和监督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
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按照《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
工作。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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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机构

    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遵循“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公司已
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地划分了各
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个
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

      3、企业文化

    公司追求“卓越经营,创新改变”的经营理念,秉承“诚实、尊重、守信”的核心价值观。

    公司始终将诚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员工立身之本,并坚持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制度,
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已建立《反舞弊制度》以杜绝舞弊发生,鼓励员工就舞弊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
委员会予以举报: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弄虚作假;对未经授权、滥用职权或采取其他不法行为
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现象;在开展公司业务时非法使用公司财产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或回
扣等。

    同时,公司不断致力于培养良好企业氛围。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宣贯、培训,使公司广大员工
深刻领会公司核心价值观及经营、管理理念。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对于人力资源这一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给予足够重视,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
同法》,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
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方面,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5、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并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审计程序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
对公司的财务、重大项目、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稽核,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合理的评
价;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制度
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 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运行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
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企业从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识别、风险分
析、风险评价、风险管理策略等方面对公司内控的风险进行评估。

    公司在风险评估时关注公司内部及外部因素的影响,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
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对于突发事件或例外事件(如突发性
的重大安全事故等)实行首发负责制,保证风险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上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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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
保了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有效。

       1、内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主要通过内部控制流程、规范性文件来确保内部信息处理及时有效。

       2、外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及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
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较好实现了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同时,公司规定了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机制较为完善,未发生过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主动、及时、完整、充分地披露应披
露信息,对于可能对公司股价或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也主动进行自愿性披露。

      (四)控制活动

    为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 公
司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
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独立稽核控制等。

    公司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管理要求,对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人
事与薪金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风险
的识别与防范,实现内控目标。

         1、控制措施

    企业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
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1)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公司根据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金额大小采用了分
类适用的授权审批方式。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投资、担保、发行股票等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各部门及人员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项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梳理,并实施了必要的分离措施,
形成了在各项业务分工及流程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
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在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管理等环节都进行了职责划分。

       (3)会计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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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部在会计核算等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
财务工作顺利进行。财务部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
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有序的进行。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统
一实行电算化核算。 会计系统能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交易,及时、充分描述交易,并在会计报表和附
注中适当进行表达和披露,保证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
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预算控制

    公司逐步实施预算控制,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公司依据发
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资金预算并以此作为公司进行绩效考核、日常监控
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6) 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各部门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
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公司对重要
项目和重点资金管理开展持续跟踪和监管,加强运行控制。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绩效考评制度,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
评价。

       (8)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专门设立审计监察部,对货币资金、销售与收款、物资采购、工资管理、合同管理等主要业
务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查与考核。

       2、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制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建立的决策机制能够比较准确、及时、有效的应对经营
风险和财务风险。

       (2)日常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成本费用管理控
制制度、投资与筹资控制制度、实物资产控制制度、会计系统与财务报告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合同管理控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构筑了公司的日常管理体系,实现了对各业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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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理控制。

       (3)信息系统方面

    公司建立并成功运行了 SAP-ERP 系统、办公自动化 OA 系统、金蝶 K/3 PLM 系统、加密系统、
邮件系统、内部即时通讯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完善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场信息的及时
反馈、决策的有效支持,使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流程化。公司同时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从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及保密性等五个方面来规范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4)会计系统方面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经营特点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等制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且已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岗位,配备了与履行职责需要相
适应的人员,以保证会计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5)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包括员工手册、公司员工纪律、
员工入职录用管理、员工离职管理、员工培训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员工考勤制度、各类各级员
工的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相关人事管理和薪酬考核方面的内控制度,吸引了优秀人才,提高了员工
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促进了公司发展。

       3、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及资金使用审批等制度。以“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公司设置了合
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
据、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的货币资金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
使用授权审批制度,在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保管等环节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由公司审计监察
部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与保管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与有效性。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内
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与银行、保荐人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报
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使用计划实行预算管理,资金支出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
手续,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季度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公司积极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采购与付款控制

    公司设置了供应商管理部从事原材料等采购业务,制订了《供应商管理程序》、《定价管理制度》、
《原材料运作管理程序》、《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供应商评价
程序、询价比价程序、采购合同订立、评审、应付款项的支付、账务的核对等环节,明确地描述了各
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兼容岗位相分离。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采购计划,执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后,合同评审通过后,办理采购;采购到货经各方验收合格后入库;采购付款按照公司货币
资金使用等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后予以付款。此外,公司根据制度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和
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通过严格执行公司采购与付款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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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了对相关风险的有效管控。

       (3)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设立市场部、国内销售部、国际销售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从事产品销售业务,通过
制订《业务运作管理程序》、《价格变动审批权限规定》、《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发货管理规定》等制
度,明确各部门和相关岗位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实现对销售计划、客户与开发管理、合同
管理、价格管理、客户信用管理、发货控制、收款、退换货等方面的管理。

    公司成立了客户信用管理小组,每年定期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以此确定其信用额度、回
款期限、折扣标准等,并进行日常管理,有效防范了信用风险。公司制定了国内常规产品销售价目表,
销售管理部按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价格执行销售,当出现大订单或特殊申请价格、大范围经销商的促
销活动时,根据具体情况,按审批权限进行授权后执行。所有销售回款均由财务部收取与核算,销售
人员不接触销售现款;财务部根据会计记录对超过付款期限约定未收回的款项将催收信息传递给销售
管理部,公司的销售管理部指定专人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并负责催收。

       (4)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公司已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成本和
费用的发生,各项成本费用项目均经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列支。

    公司循序渐进地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法进行编制预
算。公司通过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警、预算调整审批、预算差异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措施,
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已制订了《实物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仓库管理制度》、《原材料运作管理程序》、《无形资产
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重要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资产的采购或获
取、保存及使用等环节明确了各自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以合理保证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及保管和
使用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采购和取得均经过了相应地审批;采购的资产经各方验收合格后入账;公
司的实物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年底对资产进行全
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公司充分利用 SAP 信息系统强化了对公司资产管理各环节的控制,
更好地防范了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

       (6)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编制、评审、
签订、执行、监督、归档等的程序、方法和管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合同的订立均遵循了相关
制度及流程规定,合同评审小组从技术、价格、服务、付款以及合同条款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评审
通过后进入执行阶段,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合同进行分解、跟踪,对于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
关人员,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执行。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较好地防范了公司合
同管理中的风险。

       (7)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员工
招聘入职、离职、考勤、绩效管理、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均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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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制定了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已按照公司制度及流程的规定于年内组织实施了招聘工作
计划;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作为业绩评价和晋升的参考依据;员工离职均按
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为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人事专员负责保管员工
档案,并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较
好地防范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风险,实现了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的目标。

       (8)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及《价格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
制度,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合法、合理和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发生
前的审查决策程序,并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控制措施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发生
两项关联方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占用资金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方式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9)投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细则》等相关制
度。 在投资项目的建议与评审,投资方案的拟定与决策、投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与审批、与投资相关
的各种款项支付的审批与执行、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
要求与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深圳瑞凌科技焊接
有限公司等,均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10)筹资管理控制

    公司已制订了筹资管理制度。从筹资方案的拟定与决策、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与审批、与筹资
相关的各种款项偿还的审批与执行、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环节都明确了各自的权责,相
互制约,以有效筹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及资
金预算进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11)子公司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通过统一会计政策、统一管理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购买或者出售
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重要事项,并根据不同的授权范围规定了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或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通过上述制度来防范和控制子公司的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
根据制度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重点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
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要事项。公司对报告
期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瑞凌)有限公司委派董事及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控制

    公司对新基建项目以及一般的技改工程专门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规划、项目合同
管理、工程技术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进度及变更控制、项目验收和评价等作出
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监控到位,工程项目程序、流程合规,对项目成本的控
制,提高经营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工程项目,昆山基建项目等,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由专人负责监控管理整个项目,项目完成后经多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3)对外担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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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
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
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对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规定未
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
式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无对外资产抵押等相关交易事项。

       (14)会计系统与财务报告

    公司已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等。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暂行
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已指定专门人
员对各项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稽核。公司的核算工作采用 SAP-ERP
系统,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传递。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分析等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进行了划分,对各部门、岗位
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与行业
竞争对手及领先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级,充分发挥了财务报告在企业
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审计监察部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计,同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财务报告严格按照财务报告披露的要求,经相应审批、
审核、决议、履行必要的承诺与签发程序后对外进行披露。

       (15)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
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公司董
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直
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了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保障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维护了广大股东及相关利
益方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符合内控规范的内部监督体系。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监
督。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管理进行日常和专项的监督、检查。

    公司颁布制定了《反舞弊制度》,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审计监察部负责受理、调查、核实
投诉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弥补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和漏洞。

四、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一) 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

    2012 年,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结合公司的现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更新、健
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控制度体系。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
务的快速发展及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仍需不断的完善。

       (二)公司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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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业务流程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可执行性,为保障公司内控
制度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内控评价与监督方面

    公司拟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作用。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将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作为持续和日常的工作,在业务的各个层面充分
发挥内部控制的保驾护航作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上述改善措施,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和更稳健的发展。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
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障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运
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一贯、顺畅的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
务发展的需要。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未发现公司存
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有关规范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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