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3-09-2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以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永平、叶贤萍对瑞凌
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资金,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
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会选择资信
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为控制风险,以
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
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
投资。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
金的安全性;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并建
立跟踪监控机制。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
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
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保本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四、保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真核查了公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
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瑞凌股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保荐意
见:
(一)上述投资事项程序合规
1、上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投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3、上述投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
保障;
2、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
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综上,平安证券对上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永平
叶贤萍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