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雾环保: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2020-06-18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神雾环保
    3、股票代码:300156
    4、终止上市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5、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
次一交易日起(即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
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
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
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
摘牌。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
第 二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
此公司股票退市后,将不能重新上市。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3、证券代码:300156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
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3.4.1 条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
第 13.4.6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0.2.5 条的规定以
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
通知》,自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
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退市整理期的主要安排
    自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即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
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
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
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
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创业板行
情中揭示。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整理期的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
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股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
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五、关于公司的其他风险提示
    2019年5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
长、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公司、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19019号、京调查字19020号、京调查字19021号),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
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
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神雾集团和吴道洪先生立案调查。截至目前,
调查仍在进行中。
    2020年5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
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气象科技园区振兴路 2 号院 4 号楼 7 层
    3、联系电话:010-80470166
    4、传真:010-80470099
    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