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3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
通知,由于振东集团与证券公司进行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
债权人证券公司(以下称为“证券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对相关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2019 年 11 月 4 日,振东集团将其持有的振东制药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0,600,000 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99%(占最新总股本的 2.00%),到期购回日
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公 告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67)。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收盘,振东集团未进行回购操作并构成
违约。
二、违约处置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
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违约处置方式具体如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证券公司违约处置申报材料齐备后,
深交所将根据处置申请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标的证券划转至证券
公司用于处置的自营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违约处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不构成违规减持行为。
2、本次违约处置后,振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90,611,92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2%,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违约处置不
影响振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违约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