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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东制药: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3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

通知,由于振东集团与证券公司进行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

债权人证券公司(以下称为“证券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对相关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2019 年 11 月 4 日,振东集团将其持有的振东制药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0,600,000 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股份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99%(占最新总股本的 2.00%),到期购回日

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公 告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67)。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收盘,振东集团未进行回购操作并构成

违约。

    二、违约处置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

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违约处置方式具体如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证券公司违约处置申报材料齐备后,

深交所将根据处置申请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标的证券划转至证券

公司用于处置的自营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违约处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不构成违规减持行为。

    2、本次违约处置后,振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90,611,92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2%,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违约处置不

影响振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违约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