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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以书
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
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债务展期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明日宇航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疆资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重组还款协议》、《质押协议》、《保
证协议》。公司将应收明日宇航的 1 亿元债权按原价转让给新疆资管,由明日宇航
按照约定向新疆资管偿还该笔债务,公司将持有明日宇航 24%的股权向新疆资管
进行质押,为明日宇航人民币 1 亿元的债务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
公司为明日宇航的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明日宇航近年来资金一
直较为紧张,该笔借款将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到期,到期后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
经与新疆资管友好协商沟通后,将重组债务 1 亿元展期六个月,展期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为支持明日宇航的本次债务展期业务,公司为本次展期的债务的清偿义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将公司持有明日宇航 24%的股权向新疆资管继续进行质押。
根据《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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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 14: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一。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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