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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2021 年 9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公司 1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00 至 18: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一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
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一楼证券投
资部,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
    联系电话:0991-3736150
    传       真:0991-373615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楼 661 号一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59”,投票简称为“新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6-
附件三: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
 1.00                                       √
        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
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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