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公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 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计划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窗 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3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76%。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 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减持计划完成的 告知函》,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在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3,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5%。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了前述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漫铁 王丽珊 李琛 希旭投资 乌鲁木齐市高新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大 住所 街 258 号数码港 南山区** 惠城区** 亚湾区** 大厦 2015-45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10 日-2020 年 3 月 12 日 股票简称 雷曼光电 股票代码 30016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姓名 李漫铁 王丽珊 李琛 希旭投资 股份种类(A 股、B A股 A股 A股 A股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48 82 110 138 减持比例(%) 0.1373 0.2346 0.3100 0.3948 通过证券交易所 通过证券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 的集中交易、 通 过 证券 交易 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所的集中交易 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集中交易 的大宗交易 合 计(万股) 378 合计减持比例(%) 1.0815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李漫铁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6,197.4509 17.73% 6,149.4509 17.59% 其中:无限售条件 1,489.3627 4.26% 1,441.3627 4.12% 股份 高管锁定股 4,708.0882 13.47% 4,708.0882 13.47% 间接持有股份 3,423.3750 9.79% 3,423.3750 9.79% 合计持有股份 9,620.8259 27.53% 9,572.8259 27.39% (2)王丽珊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4,176.8000 11.95% 4,094.8000 11.72%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4.2000 1.79% 542.2000 1.55% 股份 高管锁定股 35,526,000 10.16% 35,526,000 10.16% 间接持有股份 420.8185 1.20% 315.8516 0.90% 合计持有股份 4,597.6185 13.15% 4,410.6516 12.62% (3)李琛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63.6491 1.90 553.6491 1.58 其中:无限售条件 165.9123 0.47 55.9123 0.16 股份 高管锁定股 497.7368 1.42 497.7368 1.42 (4)希旭投资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3.2500 1.58 415.2500 1.19 其中:无限售条件 553.2500 1.58 415.2500 1.19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希旭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目前减持计划已执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行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划 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3)。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 李 琛 女 士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希 旭 投 资 在 减 持 计 划 内 减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共 计 17,4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19/11/29 6.40 400,000 0.114 大宗交易 李琛 2020/03/12 8.85 500,000 0.143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3/12 8.96 600,000 0.172 小计 1,500,000 0.429 2019/12/10 6.81 4,730,000 1.353 大宗交易 2020/03/09 8.24 800,000 0.229 李漫铁 2019/12/10 7.54 2,145,000 0.6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3/10 8.61 480,000 0.137 小计 8,155,000 2.333 大宗交易 2020/03/09 8.24 5,600,000 1.602 王丽珊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3/10 8.72 820,000 0.235 小计 6,420,000 1.837 希旭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03/10 8.93 1,380,000 0.395 小计 1,380,000 0.395 合计 17,455,000 4.994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69,649,509 19.93% 61,494,509 17.5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582,686 3.31% 14,413,627 4.12% 李漫铁 高管锁定股 58,066,823 16.61% 47,080,882 13.47% 间接持有股份 34,233,750 9.79% 34,233,750 9.79% 合计持有股份 103,883,259 29.72% 95,728,259 27.39% 直接持有股份 47,368,000 13.55% 40,948,000 11.7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842,000 3.39% 5,422,000 1.55% 王丽珊 高管锁定股 35,526,000 10.16% 35,526,000 10.16% 间接持有股份 4,208,185 1.20% 3,158,516 0.90% 合计持有股份 51,576,185 14.76% 44,106,516 12.62% 合计持有股份 7,036,491 2.01% 5,536,491 1.58% 李琛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759,123 0.50% 559,123 0.16% 高管锁定股 5,277,368 1.51% 4,977,368 1.51% 合计持有股份 5,532,500 1.58% 4,152,500 1.19% 希旭投资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532,500 1.58% 4,152,500 1.19% 注 1: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股东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但其作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以自律原则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与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完成。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