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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光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0-042)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988,4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72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971,7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67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股份共计 1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48%。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35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102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决策权限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9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6%;弃 权 10,00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0.006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0828%;反对4,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1.1192%;弃权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2.79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郭芷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