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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12-3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

住所/通讯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
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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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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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上市公司、公司、天晟
                             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材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
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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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暨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情况如下:

           吕泽伟                  孙 剑                吴海宙
                12.24%                 12.24%                12.2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情况如下:

          吕泽伟                   孙 剑                  吴海宙
               11.16%                  9.94%                  9.8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吕泽伟
     姓名:                                        吕泽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40219620905****
     住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元丰苑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电话:                                        0519-86929011

     (二)孙剑
     姓名:                                        孙剑
     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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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40219640816****
     住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公寓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电话:                             0519-86929011

     (三)吴海宙
     姓名:                             吴海宙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10219690512****
     住址:                             江苏省常州市清凉新村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电话:                             0519-869290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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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自有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天晟新材股份的计划。

     根据天晟新材 2014 年 9 月 1 日公告,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在 2014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期间计划每人减持均不超过 16,000,000 股,减持
方式为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
据实际情况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天晟新材股份的可能,如发生上述情况,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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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持前                                 减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吕泽伟                    39,916,614               12.24%          36,386,614              11.16%
 孙剑                      39,911,614               12.24%          32,391,614               9.94%
 吴海宙                    39,916,614               12.24%          32,186,614               9.87%
 合计                    119,744, 842               36.73%        100, 964,842             30.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吕泽伟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19 日          9.80            2,460,000           0.75
  孙剑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19 日          9.80            2,250,000           0.69
 吴海宙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19 日          9.80            2,600,000           0.80
 吕泽伟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5 日          8.71            1,070,000           0.33
  孙剑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5 日          8.71            1,070,000           0.33
 吴海宙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5 日          8.71            930,000             0.29
  孙剑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6 日          8.48            4,200,000           1.29
 吴海宙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26 日          8.48            4,200,000           1.29
                              合计                                      18,780,000          5.76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权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       持股                    无限售条件持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持股数量
  名称       比例                        股数量              持股数量            其中质押股份数量
 吕泽伟      12.24%    39,916,614         9,979,154               29,937,460            18,700,000
 孙     剑   12.24%    39,911,614         9,977,904               29,933,710            21,520,000
 吴海宙      12.24%    39,916,614         9,979,154               29,937,460            29,880,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等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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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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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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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2、联系电话:0519-86929011

     3、联系人:宋越、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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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吕泽伟 _____________




     孙 剑 _____________




     吴海宙 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29 日




                                  1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                                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名称                                             联系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持股数量:119,744, 842 股 持股比例:36.7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披露前拥有权益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数量及占
                    吕泽伟持有公司股份:39,916,614 股,持股比例 12.24%;
上市公司已发行
                    孙 剑持有公司股份:39,911,614 股,持股比例 12.24%;
股份比例
                    吴海宙持有公司股份:39,916,614 股,持股比例 12.24%。
                    权益股份变动数量:18,780,000 股       变动比例:5.76%
本次发生拥有权
                    备注:
益的股份变动数
                    吕泽伟权益股份变动数量:3,530,000 股,变动比例 1.08%;
量及占上市公司
                    孙 剑权益股份变动数量:7,520,000 股,变动比例 2.31%;
已发行股份比例
                    吴海宙权益股份变动数量:7,730,000 股,变动比例 2.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股份
的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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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是否
存在未清偿对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
                   是□ 否■
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担保,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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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吕泽伟 _____________




     孙 剑 _____________




     吴海宙 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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