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12-31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4-12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环保”)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
晟光电”)为其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新光环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申请总额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铭晟光电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期限 1 年;本公司
为其总额为 5,0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担保及其中的 1,500 万元额度由铭晟光电提供
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吕泽伟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高琍玲
注册资本: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5日
经营范围: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环保工程、声屏障工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
光环保总资产为 16,928.59 万元,净资产为 6,248.38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088.59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66.93 万元,净利润为 773.86 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新光环保总资产为21,807.07万元,净资产为8,478.92
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5,921.42万元,利润总额为1,606.13万元,净利润
为1,365. 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新光环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申请总额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铭晟光电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期限 1 年;本公司
为其总额为 5,0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担保及其中的 1,500 万元额度由铭晟光电提供
担保,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限届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 13,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87,594.09 万元)的比例
为 15.41%。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6,9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87,594.09
万元)的比例为 42.14%。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
资担保行为,目的是在公司保持持续稳健的生产经营状态下,尽可能的减少相应
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带来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公
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全资
子公司及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