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0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分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
董事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参加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李凤杰、姚琪、钱炳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吕泽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吕泽伟先生的
决定,公司对吕泽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辞去上述职务后,吕泽伟先生仍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为了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现选举吴海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的新任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吴海宙先生将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
新的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吕泽伟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对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聘任吕泽伟先生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吕泽伟先生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
同意补选吴海宙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钱炳先生、吴海宙先生、姚琪女士三人组成,钱炳
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李凤杰女士、吴海宙先生、姚琪女士三人组成,李凤杰女
士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