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2015-08-27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杨志峰先
生的通知,其于 2015 年 6 月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根据《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需进行补充质押。
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吴海宙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
管锁定股 3,850,000 股以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的方式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购回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2015 年 8 月 25 日,杨志峰先生将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0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的方式
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回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上述业务相关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海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32,186,61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9.87%,其中本次质押股份数为 3,85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11.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9,375,000 股,占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0.2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4%。
杨志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17,703,92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3%,其
中本次质押股份数为 3,00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5%,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0.92%;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2,23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69.0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75%。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