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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东方: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桂良)2021-04-1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任职期间(下文简称“任职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际出席 7
次;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作出决议所
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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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2020 年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意见:
    1、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陈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
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
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人对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
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4、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
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5、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人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其薪酬
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薪酬
标准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关联
方委托续贷暨以自有资产抵押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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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考察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核实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监督检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本人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履
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交易所、证监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
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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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本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
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桂良
                                                     2021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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